建筑垃圾新管理办法将对建筑垃圾设立准入门槛

时间:2011年10月08   点击:   [ 返回 ] - [ 打印 ] - [ 收藏 ]

     目前,每年个地方市产生建筑垃圾约3500万吨,其中,城区产生1000万吨,农村重点村改造产生2500万吨。建筑垃圾、渣土清运遗撒扬尘、乱倒乱卸,不仅破坏市容环境,又危害交通安全。在今年前两个季度的全市“干净指数”中,无论城区还是郊区居民,都把建筑垃圾遗撒扬尘、乱倒乱卸列为最不满意的一项。
   对此, 明年3月1日个地方将正式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业准入条件,只有安装标准统一的机械式全密闭装置;后箱板喷涂规格统一的反光车号;车门喷涂统一的运输企业名称;驾驶室安装统一的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,才能在各式从事建筑垃圾运输。此外,还鼓励各建筑单位、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组建绿色车队,并给予车辆购置补助。今年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,实施“绿色车队”企事业单位贷款新购置绿标货车并办理完牌照,将给予贷款当年一年的贴息补助。
    明年1月1日起,各市将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联单管理制度,实现对运输的全程跟踪,运输者将持有一张写明运输量、运输路径、处置厂等信息的四联“路条”,由建筑单位、运输者、处理厂、主管部门共同填写。建筑垃圾运出工地、到达处置厂等每个时间结点,都需签字确认。
    依据规定,建设单位将承担建筑垃圾运输费和排放处置费。各区县将建立一个指定的银行账户,建设单位在办理消纳许可前,就需按照运输、处置合同约定款额,将建筑垃圾运输费和处置费预存至账户中,如果没有存款证明,将无法得到消纳许可。而运输单位在完成运输后,只有持有签字确认信息完整的“四联单”,才能拿到运输费用,无“路条”上路、与“路条”不符或联单不齐,乱倒乱卸,不仅将受到处罚,而且还无法拿到运费。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说,这种无缝隙的全程监管方式,既有效避免了建设单位拖欠运输费用,运输车辆乱倒乱卸,而且还保障了资源化处置场所的料源供应。
     对于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、剔除或粉碎后,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:废钢筋、废铁丝、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,经分拣、集中、重新回炉后,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;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;而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研发打造的专业建筑垃圾处理设备-移动破碎机,对其砖、石、混凝土等废料经粉碎后,可以代砂,用于砌筑砂浆、抹灰砂浆、打混凝土垫层等,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、铺道砖、花格砖等建材制品。